企业仓储物流消防安全现场管理标准

发布时间:2022-12-29 点击:307
01
一、仓库应当储存火灾危险性相同或者近似的产品,储存部位应当设在建筑物的上层;
二、电动汽车(包括电动自行车、电动叉车、电动叉车等)除在使用期间外,不得停放在仓库内。库外设置电动汽车集中停车收费区。集中停车收费区应远离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,不得占用消防车道。
02
一、仓库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两个紧急出口。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,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。地下仓库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,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;
二、任何业主不得占用疏散楼梯,必须保证疏散畅通;
三、疏散楼梯门必须采用b级防火门,并朝疏散方向开启;
四、疏散楼梯间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标志和应急灯;
五、疏散门应为在疏散方向打开的推锁式门锁;
六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公共通道等公共部位不得堆放杂物和可燃物,安全出口不得上锁。
03
一、办公室必须设在疏散楼梯附近,并配备防烟面具、安全逃生绳、手电筒,不得通过车间或仓库疏散;
二、运输物料的滑道或输送带由外窗设置,防火间距单独设置,不影响上下层防火间距。
04
一、严禁擅自拉接,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开关、电线、灯头、插座等电器产品,使灯具靠近或覆盖可燃物,开关及相关电气设施下方堆放可燃物,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;
二、仓库区外设置配电箱、总开关等;
三、禁止在仓库储存区设置各种充电装置。仓库内设置的换气、排气设施应采用符合**强制性认证的产品,换气、排气设施的通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,并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。
05
一、仓库abc干粉灭火器每台设置点不少于2个。建议增加一个推式灭火器;
二、室内消防栓应设置水龙带枪,并有明显标志,不得堵塞和占用;
三、应保证两支水枪同时对仓库内同一防火分区的任何一点进行保护;
四、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: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棉、毛、丝、麻、化纤、毛皮及其制品仓库;其他单层、多层丙类货物仓库,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,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;地下可燃货物仓库,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;高架仓库、高层易燃、难燃货物仓库。
06
仓库内货物应整齐堆放,货架应按“峰”形排列;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的仓库应按“日”形排列;
07
一、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仓库,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试验,并出具试验报告;
二、委托专业维修单位每月维修一次;
三、业主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,明确各自的消防责任;
四、仓库业主应派专人进行消防管理,加强日常监督;
五、仓库内禁止使用明火(吸烟或做饭);
六、仓库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设施疏散平面图和布置图,疏散通道用黄线标出。同时,设置公示栏,明确各企业的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区域和内容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,应当在公共屏幕上标明危险化学品的数量、理化性质和抢救方法;
七、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作业的户外广告牌、遮阳棚,不得设置在仓储区外的窗口,仓库的窗口、阳台不得设置金属围栏;
八、制定仓库管理规定,建立出入库登记台帐,明确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责。仓库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,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。